• 集体投资计划(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权益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

    就本计划而言,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须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获发牌的法团管理,并最少把70%的平均净资产投资于上文第I或IIA 至D项的资产类别上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可以以香港或其他地方作为注册地,但必须以港元为单位,并且必须属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在香港售予;b申请人必须拥有不少于新币两亿元的可投资资产净额备注可投资资产净额包括除房地产的所有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资本市场产品集体投资计划人寿保险保单及其他投资产品所缴的保费同时,方案C的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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